教務處 教學組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國語文系列活動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3月2日止。

二、研習辦理期間:114年3月17日至114年6月30日止。

三、研習時數:2小時或3小時(請於申請表上註明)。

四、各系列研習辦理方式及其他事項詳見附件實施計畫。

五、經費支應:(一)國語文學科中心支付講師鐘點費與交通費。(二)承辦學校自行負擔講義印製費、場地費及茶水費。

六、結報期限:請於研習結束後1週內將簽到表、研習回饋統計表、成果表回傳至學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