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教學組「終身學習課程實施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第2條,自114年2月26日修正發布Post last modified:2025-03-18Post category:教務處公告 / 教學組 / 最新消息 / 行政單位公告終身學習課程實施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第二條修正條文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如下:原住民。身心障礙者:曾領有或現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最後教育階段領有各級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證明者。低收入戶。新住民:指符合新住民基本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及第二項規定者。未完成國民義務教育且年滿五十五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