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資優教育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落實特殊教育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及資優教育優質發展中程計畫,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辦理資優教育,特訂定本要點。
- 本要點補助項目及核定基準,規定如附表。
- 地方政府及教育部主管學校申請補助時,其經費編列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之規定辦理。
- 本要點補助經費之請撥、支用及核銷,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法務部及國防部主管之學校,得準用本要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