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2年12月21日臺教人(四)字第1120126195號書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12月19日總處給字第1124002345號書函辦理。
二、該總處為精進各機關(構)辦理通案性費用與年終工作獎金支給正確性,業於112年12月重行編修旨揭手冊。為利各機關業務推動,並為淨零減碳,已製作手冊電子書置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政策與業務/總處政策與業務/給與福利處/獎金費用」項下,供下載運用。
一、依教育部112年12月21日臺教人(四)字第1120126195號書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12月19日總處給字第1124002345號書函辦理。
二、該總處為精進各機關(構)辦理通案性費用與年終工作獎金支給正確性,業於112年12月重行編修旨揭手冊。為利各機關業務推動,並為淨零減碳,已製作手冊電子書置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政策與業務/總處政策與業務/給與福利處/獎金費用」項下,供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