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室 特殊教育函轉教育部「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項」,名稱並修正為「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項」Post last modified:2025-04-28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 / 行政單位公告 / 輔導室公告說明:一、 依據教育部 114 年 4 月 17 日臺教學(四)字第 1142801433B 號函辦理。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三、 檢附本案來函及附件供參。修正規定下載發布令1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