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轉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第30屆傑出校友選拔暨表揚辦法及推薦表各1份

如有推薦案件,請於114年9月30日前將推薦表及相關資料逕寄該校秘書室校友中心(10671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