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轉知花蓮縣光復鄉公所為辦理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作業,惠請推薦、轉知及鼓勵所屬員工及其親友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4年6月6日府民自字第1140110818號函辦理。

二、旨揭全國性公民投票訂於114年8月2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三、請貴機關(學校)推薦有意願參與之人員,並依附件格式詳細填寫,推薦名冊請由貴機關(學校)人事室統一核章後薦送,並於114年6月30日(星期一)前函復彙辦,並請致電確認。

四、隨函檢附本鄉「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