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註冊組內政部「113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 (勵)學金計畫」(系統報名期間:114年2月21日起至114年3月21日止)

主旨:轉知內政部辦理「113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11月28日臺教社(二)字第1130121575號函轉內政部113年11月25日移署移字第11301397481號函辦理。
二、旨案計畫為內政部移民署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並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等方面所研訂。
三、旨揭計畫申請對象為新住民及其子女,自114年2月21日(星期五)起至114年3月21日(星期五)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於114年3月28日(星期五)前寄至該署,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預計114年5月底公告獲獎名單;相關辦理期程、核發獎項及金額等事宜詳如附件。
四、請貴校協助周知各級學校及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推薦與鼓勵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線上報名,並寄送申請資料至內政部移民署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