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教學組「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

(一)實施對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轄)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含私立學校部分)、警察人員、現役軍人、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不含臨時人員(以下簡稱軍公教警人員)。

(二)補助原則:

1、全國軍公教警人員凡報名客家委員會114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每人補助報名費新臺幣250元。

2、已有申請其他機關同一腔調同一級別認證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已通過較高級別認證並受有補助者,不得以同一腔調較低級別認證申請。

配合本案計畫本府採2梯次受理機關及本府人員申請,請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申請期限:1、第1梯次:114年9月20日前。2、第2梯次:自114年9月21日至115年1月20日止。

(二)機關申請:  由各機關彙整欲申請客語認證報名費補助者後,檢附檢核清冊正本、領款收據暨切結書正本(領款收據亦可使用各單位格式)、匯款帳戶資料及各申請者准考證影本(需加戳到考證明章),依期限函報本府彙整向客家委員會申請,經該會審核無誤後,核撥經費予機關轉匯所屬人員。

(三)本府人員申請:  申請人檢附檢核清冊、領款收據暨切結書、存簿影本(非臺灣銀行或花蓮二信帳戶者,跨行匯款手續費由申請人負擔)、准考證影本(需加戳到考證明章),送本府客家事務處文化保存科辦理。

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舉辦日期如實施計畫附表,各梯次報名期限請至客家委員會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網站(https://hakkaexam.hakka.gov.tw)查詢,或電洽總試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0809-09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