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本校 115 學年度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辦理。
二、錄取名單: 本校 115 學年度教務處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業於 115 年 8 月 10 日辦理面試完竣,評選結果如下:
- 正取 1 名: 王〇茹(准考證號 / 序號:2號)
- 備取 1 名: 何〇昀(准考證號 / 序號:1號)
三、注意事項:
- 報到事宜: 正取錄取人員請依本校人事室後續通知之時間及規定,攜帶相關證件辦理報到及簽約手續。
- 備取遞補: 正取人員如逾期未報到或自願放棄錄取資格,即取消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期間依甄選簡章相關規定辦理。
- 其他: 錄取人員經查證若有資格不符或偽造證件者,取消錄取資格;其涉及刑責部分,由應試者自行負責。